热门关键词好会计 好业财 T+ 易代账 好生意 用友U8 用友BIP

    详细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百科问答 >> 详细信息

    好会计中提取的农产品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特价活动:>>>> 畅云管家新购、续费8折优惠,畅捷通T+cloud、好会计、易代账、好业财、好生意云产品8折优惠 

    01、目前,农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一般纳税人)

    注意:像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玉米蛋白粉等,以及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罐头,精制茶、水果罐头、中成药、酸奶等不属于“农产品”范围。


    02、农产品免税的情况

    1、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2、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3、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4、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5、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6、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前四种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取得这四种免税发票,可以按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后两种情形属于流通环节对蔬菜、鲜活肉蛋的免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03、针对不同的购进主体,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1、从农业生产者购入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常见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上面会写着的免税字样)或开具收购发票(这类发票是由购买方在向农业生产者采购农产品时自行开具,也称为自开票,常见的就是带有收购字样的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情况计算抵扣9%(发票买价×9%),深加工13%产品计算抵扣10%(发票买价×10%)。

    注意:如果是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免税蔬菜、部分鲜活肉蛋取得免税农产品发票不得抵扣进项。


    例:从果农处购入其自产的水果一批(免税农产品),取得收购发票注明买价 10000 元。

    (1)如直接销售,抵扣进项税=10000×9%=900元

    (2)如进一步加工13%的产品,抵扣进项税=10000×10%=1000元。


    2、从流通环节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9%专票或进口农产品取得海关9%进口缴款书,一般情况凭票抵扣9% ,深加工13%产品计算抵扣10%。

    注意:如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例:从水果经销商(一般纳税人)处购入水果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000 元,增值税 900 元。

    (1)如直接销售,抵扣进项税=10000×9%=900元;

    (2)如进一步加工13%的产品,抵扣进项税=10000×10%=1000元 。


    3、从流通环节购进农产品,取得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专票计算抵扣9%(发票不含税金额×9%),深加工13%产品计算抵扣10%。

    注意:如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例:从水果经销商(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水果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000 元,增值税 300 元。

    (1)如直接销售,抵扣进项税=10000×9%=900元 ;

    (2)如一步加工13%的产品,抵扣进项税=10000×10%=1000元。

    • 不同的购进主体,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总结如下:



    04、好会计提取的农产品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好会计通过一键取票、扫描、拍照、表格导入可以提取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

    由于部分农产品发票带有“免税”字样,税率是0%,直接生成凭证的话进项税额是0,增值税申报表也取不到进项税,但它实际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我们可以通过添加发票中的进项税额,让系统生成凭证以及增值税申报表都能取数,具体步骤如下:

    1、点击【发票管理】-【取票】-【进项数据导入】-【下载发票模板】,在发票模板中把进项税额一列录入好,发票类型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再点击选择文件,把刚刚维护好的表格数据进行导入;

    2、发票导入后,勾选对应农产品发票,点击生成凭证;

    3、凭证取发票数据,自动生成进项税额,同时,增值税申报表也能取到这笔进项税。





     

     

    上一篇:购物卡:发票、税前扣除及个税的处理

    客服电话:400-665-0028

    关键字:用友财务软件,畅捷通软件,财务软件,进销存软件,U9官网,用友U8,用友T1,用友T+,用友T3,用友T6,畅捷通好会计,好生意,智+好业财,用友培训服务售后公司,畅捷通运营培训服务公司

    版权所有:用友畅捷通软件 Copyright ©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20041017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