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于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一是增收,二是节支。增收靠创新,节支靠成本控制。而成本控制的基础是成本核算工作。目前在企业的财务工作中,成本核算往往是工作量最大、占用人员最多的工作,企业迫切需要应用成本核算软件来更加准确及时的完成成本核算工作。本系统支持"单用户"或"多用户"应用模式:如果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小,成本核算工作主要由总部的财务部门完成,则建议选择"单用户"应用模式,如果企业的规模较大,总部和分厂均进行成本核算工作,则可以选择 "多用户"应用模式,用户可以在多个站点上录入和查询成本数据,在任一个站点上进行成本计算工作,通过操作员权限来控制各部门的成本录入和查询范围。本系统支持品种法(分步法)、完全分批法、部分分批法、分类法等多种成本计算方法,提供多级成本核算,提供成本预测功能,加强成本分析,促使企业不断降低成本。
本系统既可独立使用,又可与总账系统、薪资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系统、存货核算系统、生产制造系统、UFO 报表等系统集成,实现各类工业企业对成本的全面的掌控和核算。
成本核算功能
系统根据用户对定义的产品结构(或物料清单),选择的成本核算方法和各种费用的分配方法,自动对从其他系统读取的数据或用户手工录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输出用户需要的成本核算结果及其他统计资料。
成本计划功能
通过费用计划单价和单位产品费用耗量生成计划成本,成本的计划功能主要是为成本预测和分析提供数据。
成本预测功能
系统运用一次移动平均和年度平均增长率法以及计划(历史)成本数据对成本中心总成本和任意产量的产品成本进行预测,满足企业经营决策需要。
成本分析功能
系统可以对分批核算的产品进行追踪分析,计算成本中心内部利润,对历史数据对比分析,分析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差异,分析产品的成本项目构成比例,提供成本控制报告。
产品接口关系如下:
存货核算系统
本系统引用存货核算系统提供的各部门的材料消耗数据和产成品入库数据。存货系统可以从成本管理系统中取产成品单位成本数据。
薪资管理系统
本系统引用薪资管理系统提供的,以人员类别划分并且按部门和会计期间汇总的应计入生产成本的直接人工费用和间接人工费用。
固定资产系统
本系统引用固定资产系统提供的按部门和会计期间汇总的折旧费用分配表。
总账系统
本系统引用总账系统提供的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间接费用(制造费用)或其他费用数据。如果用户无固定资产系统与薪资管理系统,也可以引用总账系统中应计入生产成本的人工费用及折旧费用数据。本系统将成本核算结果自动生成转账凭证,传递到总账系统
生产制造系统
本系统引用生产制造系统提供的生产订单或工序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如果用户启用了车间管理系统,还可以引用生产订单工时记录表中的完工产量及工时数据。
从其他系统取成本数据的约束条件如下:
存货核算系统
采用全月平均计价方式的存货必须在存货核算系统对其所在仓库进行了月末处理之后才能向成本系统传递数据。
材料出库单取数规则:
1. 选项中不"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或按成本中心制定选择"品种法或分步法":
部门必须为成本中心对照中部门。
材料出库期间与成本的取数期间一致。
出库类别与成本设置时存货来源选项中定义的出库类别一致。
如为专用材料则应选择成本对象项目大类中的项目(参照生产订单领料时,系统可以自动带出项目档案中的项目信息,不需要再手动录入。另注:基础档案中项目目录可以在构建物料清单后自动带入或批量引入)。
如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分批法时,还应输入生产批号。
2. 选项中"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或按成本中心制定选择"按订单核算"但未核算到工序:
部门必须为成本中心对照中部门。
材料出库期间与成本的取数期间一致。
出库类别与成本设置时存货来源选项中定义的出库类别一致。
如为专用材料则须对应相应的生产订单号信息(不需要选择成本对象项目大类中的项目)。
3. 核算工序产品成本:
表体工作中心所对应部门必须为成本中心对照中部门。
材料出库期间与成本的取数期间一致。
出库类别与成本设置时存货来源选项中定义的出库类别一致。
如为专用材料则须对应相应的生产订单中工序信息。
成本系统检查材料出库单
不分批的共用材料:领料部门+期间+出库类别
分批的共用材料:领料部门+期间+出库类别+批号
分批的专用材料:领料部门+期间+出库类别+成本对象(成本对象与产品的对应关系须在项目档案中预先定义,存货材料出库单上的"项目"字段须在单据设计中预先增加。)+批号
不分批的专用材料(选项中不"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或按成本中心制定选择"品种法或分步法"):领料部门+期间+出库类别+成本对象(成本对象与产品的对应关系须在项目档案中预先定义,存货材料出库单上的"项目"字段须在单据设计中预先增加。)
不分批的专用材料(选项中"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或按成本中心制定选择"按订单核算"但未核算到工序):领料部门+期间+出库类别+生产订单信息
产成品入库数量取数规则
1. 选项中不"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或按成本中心制定选择"品种法或分步法":
部门必须为成本中心对照中部门。
期间应与成本的取数一致。
入库类别与成本设置时存货来源选项中定义的入库类别一致。
选择成本对象项目大类中的项目(如果成本对象大类的项目档案编码在"项目档案"设置中与存货编码一致,此条成本对象在产品入库单可以不录入对应的项目编码,未与存货编码保持一致的其它 BOM 版本成本对象仍需要在产品入库单录入项目编码,否则系统自动把所有入库数量全部取到存货编码与项目编码一致的成本对象上。另,如果不是多 BOM 版本同时生产,可以直接在项目档案中重新对应一下最新 BOM 版本)。
如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分批法时,还应输入生产批号。
2. 选项中"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或按成本中心制定选择"按订单核算"但未核算到工序:
部门必须为成本中心对照中部门。
期间应与成本的取数一致。
入库类别与成本设置时存货来源选项中定义的入库类别一致。
须对应生产订单号信息(启用库存系统)。
成本系统检查(产成品入库单):
分批的产品:部门+期间+入库类别+批号+成本对象(成本对象与产品的对应关系须在项目档案中预先定义,产成品入库单上的"项目"字段须在单据设计中预先增加。)
不分批的产品(不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部门+期间+入库类别+成本对象(成本对象与产品的对应关系须在项目档案中预先定义,产成品入库单上的"项目"字段须在单据设计中预先增加。)
不分批的产品(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部门+期间+入库类别+生产订单信息
总账系统
总账为成本核算提供的制造费用、人工费用、折旧费用、其他费用等数据,必须在这些相关的费用凭证记账后才能传递到成本核算系统。
薪资管理系统
为了避免工资多次分摊造成工资最终分摊数据与成本读取的数据不符的情况,所以只有在工资分摊并生成分摊凭证后,成本系统才能从薪资管理系统提取人工费用数据。
固定资产系统
固定资产系统计提折旧后就可以向成本系统提供数据,且成本系统取数后即在数据库做好取数标志,如固定资产系统需要再次计提折旧,系统则提示成本系统已取数,不能重新计提。所以必须在成本系统执行恢复结账前状态功能,取消该项标志后,再重新进行折旧计提,然后成本系统再读取折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