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5 定义折旧费用来源
在成本管理系统中,您可以定义折旧费用的数据来源于手工输入还是来源于总账系统,系统将依据您的选择进行折旧费用的取值,并进行成本计算。您在三种来源选项中,只能选择一种,用鼠标单击可以选中。
操作说明
来源手工录入
选择"来源于手工录入",您将手工输入每月成本核算所需的折旧费用数据。
来源于固定资产系统
选择"来源于固定资产系统",您每个会计期间只需进入【数据录入】中的【折旧费用表】,系统自动从固定资产系统读取成本核算所需的折旧费用数据,无需手工输入。
来源于总账系统
选择"来源于总账系统",您每个会计期间只需进入【数据录入】中的【人工费用表】,系统自动从总账系统读取成本核算所需的折旧费用数据,无需手工输入。
7.3 成本对象设置
成本对象设置,即确认成本核算系统的产品核算范围。在本系统,成本对象设置主要通过【产品结构或物料清单】或【生产订单】、【定义核算对象】来完成。定义产品的所属工序和大类。在确认成本核算系统的产品核算范围之前,您首先需要定义好产品结构(或物料清单)或生产订单等,然后再进行产品属性的定义,确认成本
对象。
7.3.1 产品结构(或物料清单)
产品结构用来定义产品的组成,又称为物料清单(Bill of Material),简称 BOM,是成本管理系统进行成本计算的主线索,因此在定义之处必须考虑完备,产品结构(或物料清单)定义的级次关系直接影响成本计算的结果,现就其重点描述如下:
如果用户仅需要采用品种法进行核算,产品为单步骤生产,则应定义单层次结构,即“ 产品——原材料” 。
如果用户仅需要采用分步法进行核算,产品为多步骤生产,则应定义多层次结构,即“ 母件产品——子件产品——原材料” 。
在定义产品结构(或物料清单)时,对于母件产品,如果需要在成本管理系统中核算其成本,则需要视情况录入该产品子件的“ 领料部门” 属性("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后,部门可在生产订单或工艺路线中指定),而且所选择的“ 领料部门” 必须是成本系统选用的基本生产成本中心(该选择操作在基础档案的“ 成本中心对照” 中执行)。
成本累计否:默认为"是",选择"否",在成本管理系统中,该子件不包含在计划成本对象计算之中。
产出品:默认为"否",选择"是",可以选择产出类型,在成本管理系统中,将根据不同选择进行特殊处理。
定额数量:录入单位消耗数量,在成本系统中的“ 定额管理、计划成本” 等处引用此处定义的结果,但如果无此数据,不录入也不会影响实际成本计算。
【菜单路径】
当未启用生产制造产品,功能菜单为:企业应用平台—基础设置-产品结构
当启用生产制造产品,产品结构在物料清单模块中录入。
其他详细说明请参见产品结构或物料清单手册。
操作说明
过滤条件中下拉选择“ 成本对象类型” ,主要分为“ 基本成本对象” 、“ 计划成本对象” 、“ 实际成本对象” ,未选择时,默认显示“ 基本成本对象” 。
基本成本对象:主要应用范围为【设置】部分-含定义分配率、定义核算对象。
计划成本对象:主要应用范围为【设置】部分-定额分配标准、计划成本部分。如果是多成本中心生产,按订单核算需要提前制定相应定额工时、计划成本或按品种核算无法制定多成本中心的计划成本对象,可以点"增加"按纽,在现有成本中心下生成另外成本中心下的计划成本对象;如果是非多成本中心生产,且选项中选择"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或"按订单核算"或"按工序核算",也不需要提前制定相应定额工时、计划成本,可以不需要在物料清单中指定领料部门,系统自动按生产订单中生产部门同步计划成本对象部门。
实际成本对象:主要应用范围为【期初余额调整】、数据录入各表、成本计算、报表、预测、分析、凭证处理、UFO 函数。
过滤条件中下拉选择"成本对象状态",主要分为"启用"、"停用"、"全部",未选择时,默认仅显示"启用"状态的成本对象。
点击―刷新成本对象‖按纽,可得到最新的产品信息:
未“ 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 时,成本中心编码、成本中心名称、产品编码、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根据在【产品结构或物料清单】中的定义自动显示。
“ 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 时,根据生产订单显示产品信息,只有过滤条件中选择的成本对象类型为“ 实际成本对象或实际成本对象(当月)时,才显示“ 生产订单号、行号、工序行号” 。数据录入各菜单及以下功能是否能够操作,取决于“ 实际成本对象” 是否被刷新出。
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本月实际成本对象刷新条件:
生产订单在成本计算期间本月或本月以前被审核(核算到工序时,必须同时完成工序计划生成)
生产订单部门与成本中心对照中入库部门相对应(核算到工序时,产品工艺路线的工作中心或工作中心所对应的部门与成本中心相对应)。
成本计算期间的生产订单在上月或以前未被关闭。
产品大类:可以手工输入,也可以参照输入, 如果成本核算方法未选择"分类法",则不能够定义"产品大类"。
点击“ 启用” 或“ 停用” 按纽,可对所选择成本对象进行启用或停用操作,刷新后即时在成本所在期间生效。已停用或启用成本对象不参与或参与成本核算效:
停用实际成本对象: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时,只针对所选择订单或工序。
停用计划成本对象:只针对定额分配标准、计划成本。
停用基本成本对象:此成本中心下产品所对应的成本中心下的实际成本对象(各订单、工序)、计划成本对象自动全部停用,主产品所对应的联副产品也全部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