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入库规则
只支持成本卷积(包括自动卷积、分层卷积)下系统的自动调整。
可对订单已关闭但上期中有在产金额的订单进行调整, "完工盘点数量"也纳入到系统调整范畴之内。
金额只能整体调整,不可以选择金额。
以下情况不允许调整:
本月已做过卷积计算
订单本期有领料或入库
订单本期为“ 打开” 状态
订单对应的入库单已被卸载或删除
订单所属存货已在存货核算中进行了期末处理
调拨规则
在产完工调拨与在产在线调拨规则相同。上期 "完工盘点数量"可纳入系统调拨范畴之内。
全部改制,卷积运算时,存货与成本管理系统自动处理各种差异及费用调拨,一般来说,用户不需要进行调拨的操作:
存货核算根据源生产订单号、生产订单行号、工序行号将各个材料剩余的明细成本(原材料领用单价与本期计算单价之间差额)生成红字出库调整单。根据目标生产订单号、目标生产订单行号,从源订单调入各个材料剩余的明细成本生成蓝字出库调整单,将源生产订单的剩余材料成本调整到目标生产订单上。
成本管理根据存货生成的调整单在"材料及外购半成品耗用表"中调整原订单及改制订单(原订单负数冲销,改制订单正数增加),同时在成本“ 期初在产调整表” 中按调整单金额生成负数材料调拨记录,冲减原订单期初在产材料差异,并把各种在产费用全部自动调拨到改制订单上。
部分改制,卷积运算或成本计算时,需要用户手动在存货及成本管理中处理各种调整单及调拨单。
同一种在产品可以调拨到不同的产品,但调拨数量或金额必须<=可调拨数量或金额,不可以为空或为零。如果按数量调拨,费用为零,需要手动输入"材料费用改制总额"。
栏目说明
调整入库界面
期初数量:本期以前已关闭订单的“ 在线盘点数量” ,可通过上月“ 在产品成本汇总表” 查询。
期初金额:本期以前已关闭订单的在线盘点金额,可通过上月“ 在产品成本汇总表” 查询。
期初在产完工数量:本期以前已关闭订单的“ 完工盘点数量” ,可通过历史期间“ 月末在产品处理表” 查询。
期初在产完工金额:本期以前已关闭订单的在产完工盘点金额。
剩余数量:上期在线盘点数量+上期完工盘点数量-本期调拨出在线数量+本期调拨入在线数量。
剩余金额:上期在线盘点金额+上期完工盘点金额-本期调拨出在线金额+本期调拨入在线金额。
已生单 :在存货核算系统生成了相应的入库调整单,标识为“ 是” ;卷积“ 恢复” 后,自动取消此标识。
调拨表界面
成本中心:参照显示基本生产成本中心范围,不可以为空。
产品编码:参照显示当前成本中心内,当前调整期间可生产的产品范围,可以为空。
产品名称:参照显示当前成本中心内,当前调整期间可生产的产品范围,允许为空。根据产品编码对应显示。
批号:参照显示当前选择的产品,当前调整期间可生产的批号范围,允许为空。
成本中心:参照基本生产成本中心
可调拨数量:显示该材料的‖剩余数量‖
调拨数量:录入,小于等于可调拨数量,不允许为空或为零。
期间:参照或下拉选择(本功能不支持调整建帐期初数据,因此从 2 期间开始调整)
8.3 材料成本录入-材料及外购半成品耗用表
本表用于材料消耗数据录入或从存货核算系统中读取材料出库数据,是非卷积运算时必须录入的数据表。材料的成本核算流程,如图 8.3-1 所示:存货核算系统成本管理系统
您每个会计期间都需要输入直接材料耗用数据和产成品入库数据,这方面的资料在本系统中允许手工录入数据,也可以来源于"存货核算系统"。在【选项】中定义了属于"计入直接材料费用"的"出库类别"后,进入材料及外购半成品耗用表,成本系统可从"存货核算"系统中读取本月领料数据,数据允许修改。
操作界面
在主菜单选择【数据录入】-【材料及外购半成品耗用表】。如下页图 8.3-2
业务规则
从存货取数时的成本系统检查材料出库单上的项目包括五种:
不分批的共用材料:领料部门+期间+出库类别
分批的共用材料:领料部门+期间+出库类别+批号
不分批的专用材料(选项中不"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或按成本中心制定选择"品种法或分步法"):领料部门+期间+出库类别+成本对象(成本对象与产品的对应关系须在项目档案管理中预先定义,存货材料出库单上的"项目"字段须在单据设计中预先增加。)
不分批的专用材料(选项中"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或按成本中心制定选择"按订单核算"但未核算到工序):领料部门+期间+出库类别+生产订单号(不需要选择成本对象项目大类中的项目)。
分批的专用材料:领料部门+期间+出库类别+成本对象(成本对象与产品的对应关系须在项目档案管理中预先定义。)+批号
从存货核算系统读取的材料数据必须在存货核算系统中记账, 对于在存货核算系统中采用"计划价"或"全月平均"方法计价的存货数据,必须等到该仓库完成月末处理才可以读取正确的数据。(计划价核算的存货,系统自动分配材料成本差异转换为实际价格。)
从存货核算系统读取的材料数据允许修改,系统对同一材料多次的出库数据自动汇总,如果重新取数,手工录入或修改的数据将被无法保存。
操作说明
共用材料和专用材料
如果选择共用材料,则系统不显示该成本中心下产品,录入的共用材料将进一步进行分配;如果选择专用材料,左边显示该成本中心下的所有生产的产品,材料数据直接归集到产品上。
材料数据来源存货核算系统
如果用户选择材料存货数据来源于存货核算系统,点击〖取数〗按钮,系统自动从"存货核算系统"读取本月领料数据,并且显示结果,允许修改。材料出库单中的材料若没有指定项目(即成本对象)或生产订单号,系统视为共用材料;若材料指定项目(成本对象)或生产订单号,系统视为专用材料。
材料数据来源手工录入
如果选择存货数据来源于手工录入,则允许通过〖增行〗、〖删行〗按钮进行数据录入,但此时〖取数〗按钮不允许使用。
栏目说明
材料类型:在过滤条件中分为共用材料和专用材料两项选择。共用材料是指各成本中心领用的材料,专用材料是指各产品直接领用的材料。
期间:显示过滤条件中所选择期间。
BOM 版本号、替代标示号、工序行号、订单号、订单行号、批号、产品编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自动按【定义核算对象】中“ 刷新” 出的实际成本对象显示所有的产品及批号(如果选项中未选择"启用生产制造数据来源",则"订单号"、"订单行号"、"工序行号"显示为空或 0,可以在〖栏目设置〗设置中选择不显示;如果选项中未选择"核算工序产品成本",则"工序行号"显示为 0),如果是"部分分批法"则除了要显示该产品的所有批号,还要显示一行不带批号的记录。
存货编码、存货名称、单位、规格型号:自动显示取数结果或数据录入结果。
实际价格:自动显示取数结果或数据录入结果,可以修改,系统自动根据平衡公式"实际价格*数量=实际金额"调整数据。
耗量:自动显示取数结果时不允许修改,手工录入数据时允许修改,系统自动根据平衡公式"实际价格*数量=实际金额"调整数据。
金额:自动显示取数结果或数据录入结果,可以修改。系统自动根据平衡公式"实际价格*数量=实际金额"调整数据。